4.4 不间断电源装置(UPS)及应急电源装置(EPS)安装
1 UPS装置及EPS装置的供电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是由设计根据负荷性质对产品提出特殊要求,检查进场UPS 装置及EPS 装置的整流、逆变、静态开关、储能电池或蓄电池组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检查内部结线应正确、可靠不松动,紧固件齐全。
1 UPS 装置的输入端、输出端对地间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MΩ;
2 UPS 装置及EPS 装置连线及出线的线间、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 MΩ。
UPS 装置出线端中性点是否要做重复接地是由设计根据系统情况决定的,不同的供电系统其接地连接方式是不同的。
在TN-S 供电系统中,通常情况下UPS 装置的旁路系统输入中性导体与输出中性导体连接在一起,UPS 装置的输入端与输出端的中性导体是同一个系统,中性导体是不允许再与保护导体连接的;但当UPS 的负荷对于中性导体有特别要求时,这时有可能在UPS 的旁路输入侧配置隔离变压器,通过隔离变压器使得UPS 装置输入端与输出端的中性导体系统是两个不同的中性导体系统,此时UPS 装置的输出端应与保护导体做重复接地。
因此,应检查UPS 装置输出端的系统接地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 UPS 、EPS二种供电设备均由制造厂以柜式出厂供货,容量大的不间断电源也有分柜供应,安装时基本与柜盘安装要求相同,详见4.2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
2 安放UPS 装置的机架或金属底座的组装应横平竖直、紧固件齐全,水平度、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
3 UPS 、EPS的整流柜、逆变柜、静态开关柜离墙安装时,柜体与墙间维护通道不宜小于1m;柜前巡视通道不宜小于1.5m;柜顶与吊顶净距应符合装置制造厂提出的最小距离规定。
1 引入或引出UPS 装置及EPS 装置的主回路绝缘导线、电缆和控制绝缘导线、电缆应分别穿钢导管保护,当在电缆支架上或在梯架、托盘和线槽内平行敷设时,其分隔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绝缘导线、电缆的屏蔽护套接地应连接可靠、紧固件齐全,与接地干线应就近连接。
UPS 装置及EPS 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且有标识。
选用A 声级计,测量UPS 装置正常运行时产生的A 声级噪声,UPS不间断电源装置的本体噪声,在正常运行时不应超过45dB,输出额定电流在5A及以下的小型不间断电源装置不应超过30dB。
UPS装置输出端的中性线重复接地施工不规范
注:UPS 装置出线端中性点是否要做重复接地与低压供电系统的形式等有关(见4.4.3),是否需要重复接地,应根据设计图纸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