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传广州将停止审批商务公寓等类住宅项目,存量公寓不受影响。主要内容如下:
1、在全市范围停止新的公寓等类住宅项目的规划审批,编制土地出让方案时不得出现有关公寓等类住宅的表述。2、已出让且规划审批通过的公寓等类住宅项目,可按原规定继续办理后续审批手续。3、在土地出让时,原则上需设定自持比例和自持年期,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4、落实《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第三十三条有关要求,平面功能标注不得出现“公寓”“卧室”“客厅”等住宅类功能描述;建筑平面形体应规整,应采用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方式布局,不得采用单元式或住宅套型设计形式。5、除集中设置的食堂以及商业用途项目作为餐饮功能使用的区域外,不得设置厨房等居住空间。6、卫生间宜集中设置,带独立卫生间的单建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不得超过本层建筑面积的1/3。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多个处室表示,该局确实于2024年4月2日发布过《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停止审批商务公寓等类住宅项目的通知》。
根据广州市规自局多位工作人员透露,为加强广州市商业服务业用地及混合用地上建设的商业、办公及新型产业类项目管理,严遏将上述项目变相改造为具备长期居住功能的商务公寓等“类住宅”建筑的行为,切实发挥公共设施基本功能,维护健康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秩序,广州市规自局提出相关意见。其中规定,在全市范围停止新的公寓等类住宅项目的规划审批,编制土地出让方案时不得出现有关公寓等类住宅的表述,已出让且规划审批通过的公寓等类住宅项目,可按原规定继续办理后续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