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人脉甲方群有甲方提问:层内走道一个防烟分区的竖向系统,系统排烟量是否要考虑竖向2个最大走道分区风量叠加?
设计一线的资深大师们可能对此问题会噗之一鼻,但是作为多年没有从事一线设计的我来说,被业主问道后的回答是:“应该要叠加吧”!
按新的《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
没有具体研究过这段话,所以我并不是很确定,我的记忆应该还停留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1995 (2005年版),以下简称《高规》,但隐约又感觉新的防排烟标准有所变化。
所以这篇文章就此问题给同类“小白“做个梳理。
按照《高规》
8.4.2条的条文,我回答的应该是对的吧。
原《高规》很明显,无论是水平还是垂直方向,只要负担2个或2个以上的防烟分区,都要叠加。
而这一条在新的《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确实换了说法,如4.6.4条:
这里有两个关键词:“同一个防火分区”“相邻防烟分区”,仔细研究下条文解释“表3 排烟风管风量计算举例”,确实严格按照这些字眼进行计算,我们先看图8:
我用红色框出来的两部分对应图示和计算可以看出,本规范严格执行同防火分区相邻防烟分区计算才叠加,否则就要取最大的V(A3+C3)了。
按以上理解,上下层防烟分区也不进行叠加,一般不属于同防火分区,或者说一般都不相邻。
回答文章开头的问题:建筑空间净高6米及以下走道,非同层相邻防烟分区不需要叠加,排烟量满足规范以下要求即可。
其它场所参考执行!简单的梳理,资深设计师请绕行,如有说的不对的地方请留言指出!